福建保险网迅 2016年7月11日,在宁德市古田县平湖路段,标的车闽J67580因雨天视线模糊刹车不及追尾三者车(闽HCU612),造成两车车损(无人伤)事故,现场报警处理认定标的车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宁德中心支公司第一时间查勘事故现场,发现两车碰撞存在诸多疑点。我司人员走访调查,并通过交警部门调取事故前的车辆照片分析,发现该起交通事故为驾驶员人为故意碰撞而导致扩大损失。
经多次沟通协商,驾驶员最后同意自动申请销案,事故中两车车损维修费用均由其自行承当。案件的成功拒赔为我司减损约2.5万元。(宁德中支:陈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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