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 (记者申佳平)近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广州智慧城市研究院与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发布《中日数字产业的合作与展望》研究成果,提出中日数字产业具有互补性,且存在九种合作模式。
中日数字产业合作的九种类型。图片来源:中国信通院
报告指出,日本在数字产品关键部件和设备等智能制造领域,保持着相对优势;中国在巨大的国内消费市场驱动下,涌现出许多大型平台服务商,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领域正在迅速发展。
报告提出,中日数字产业在不同领域各有优势,到目前为止,两国企业已通过发挥各自优势,在物流、建筑和观光旅游为主的各个行业形成了多个合作案例。除了传统的数字产品直接供货和标准化软件解决方案的直接输出外,也发展出了高附加值的合作模式,如平台服务的共同开发等。由此可见,中日数字产业呈现出多样化的合作态势。与传统的产品供应相比,涉及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合作,有望带来高附加值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以及较大的经济涟漪效应。
报告强调,当前国际形势的不稳定,以及中日两国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差异,成为推进两国数字产业合作面临的挑战。但尽管如此,中日两国利用各自的优势,仍在通过数字产业合作实现相互的经济增长,有效提升了企业竞争力,并在应对高龄化等社会课题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与合作。将来,在以气候变化为代表的需要加强全球合作的领域,两国还有进一步合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