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近日,华南理工大学新时代网络文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谢加书教授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十年来,我国网络基础设施从铜线到光纤,从3G普及到5G商用,综合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未来,进一步促进网络文明建设与现实空间精神文明建设的协同发展,需要注重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为网络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聚焦科技创新推进网络文明建设现代化
近日召开的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发布了《共建网络文明天津宣言》。宣言提出:共建网络文明,严把网络导向,优化网络生态,繁荣网络文化,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安全。这表明,网络空间的文明程度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引导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良好的网络文明行为习惯。
谢加书认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指引网络科技发展的文明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于美好生活所需的民生信息科技。加强互联网﹢教育和医疗等信息技术研发;解决老年人等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推进疫情防控的信息技术创新等;关注网络安全技术研发,防范网络风险,为网络文明建设奠定基础;遏制消极网络亚文化,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尤其要关注网络科技赋能网络文明建设。”谢加书告诉记者,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赋能网络文明,推动网络主体诚信等建设,形成网络文明建设的技术新范式、新路径。要以数据化推动网络文明建设精准化。数据是做好网络文明建设的基础,网络文明建设的数据收集和整理质量越高,网络文明建设的精准性就越强,效果会越好。
聚焦协作联动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协同化
网络日益成为群众生产和生活必备的基础设施和平台,推进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成为时代的呼唤。近年来有关方面逐渐加强对平台企业的引导和规范工作,防范资本对网络文明建设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对网络大V的工作,积极引导爱国爱党的网民。
谢加书指出,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协同化,需要以多方协作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文明生态。
一方面,化解网络市场主体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坚持发展与规范的原则,以法律法规红线、社会公序良俗底线,加强对平台企业等网络市场主体的监管,防范流量成为流毒、算法成为算计,推动网络市场主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合理追求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以软法之治着力推进德法协同。由于法律法规相对稳定、具有滞后性,面对飞速发展的网络文明建设实践,需要以行规、组织的制度规定等软法形式规范行业、组织和网民的网络行为。完善网络治理规范体系,形成以法律法规为主干和核心,以制度、行规、社群规约和网民行为规范等为补充的网络治理规范体系,形成硬法、软法相互协调,德治和法治相互配合的网络文明治理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的重要道德原则等融入组织或平台的规章制度完善中,融入网络交易规则、网络纠纷处理规则、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网络数据保护规则、网络个人隐私保护规则等网络规则中,规范网民的网络社交言行,规范网络平台的删、禁、封等行为,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提升网络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