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日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为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加速职业培训工作的信息化、便捷化,我省今年将发放10亿元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应用工作。
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是人社部门依托电子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的具有认证、结算、管理等功能的电子券。劳动者通过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培训券并扫码使用。持有电子培训券的劳动者在参加培训时,不用事前个人垫付资金,省去事后报销环节。
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业培训券的发放及使用对象为符合职业培训补贴规定,在我省办理求职、就业、失业、培训实名制登记的,有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他们可通过闽政通、职补小助手等多渠道,经实名制身份验证后申领职业培训券。各级人社部门可根据需要主动向指定范围的劳动者定向发放职业培训券。
职业培训券制发工作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并对接人社部职业培训券平台。发放模式支持“通用券”和“定向券”两种模式,使用期限为不超过3个月,到期后未启用或未按要求完成培训,职业培训券自动失效。劳动者已持有职业培训券的,不再发放新的职业培训券。培训券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者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