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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北京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第21讲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1-08-08 浏览:0

  讲坛时间:2011年8月17 日(周 三)全天

  讲坛地点:铁道部党校二号教学楼(北三环、北太平桥北行200米路西,地铁10号线牡丹园站 南行700米路西)

  主办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协办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委员会

  议程安排:上午8:30报到   9:00开始

  1、主持人:张一平(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介绍讲坛背景、主题,介绍主讲嘉宾

  2、主讲人:李华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预防职务犯罪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范要点》

  3、主讲人:杨春雪(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处长)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点、北京市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

  4、自助午餐:12:00——13:30 (党校餐厅)

  5、主讲人:杨希光(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资深律师,为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辩护和代理)

  1)《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要点解读》

  2)《公民涉及刑事案时的维权思路及典型案例》

  3)《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6、现场讨论与答疑: 杨希光、孙如岐(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

  讲坛人数:150人

  会议费用:全部免费,含午餐、法律文本、资料

  (为确定参会和就餐人数,请填好回执并提前传真报名)

  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及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厂长经理们每时每刻都在经受着各种法律事务的严峻考验。一纸合同、一笔划款、一批货物、一个微博都可能因一念之差而涉嫌犯罪。一旦面对检察官的约谈、公安局的取证,又会因搞不清楚贪污与受贿、侵占与挪用、故意与过失、自首与认罪、主刑与附加刑的法律差异,而越抹越黑。更不清楚纪检委及公、检、法机关的职责分工,不清楚如何委托律师、如何运用证据,而失去了维权时机,难以转危为安。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因安全意识薄弱,管理制度漏洞,防范监管缺失而发生严重事故,导致厂长经理们被拘留、被处分、被判刑。

  学法是为了守法,学法更是为了依法保护自己,维护权益,辨清责任,不触及法律底线,这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更为重要。

  为此,我们将四个法律法规结合在一起,作为“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的第21讲,从基本的法律常识讲起,从身边的惊人案例讲起,深入浅出地提示各位党员干部、高管人员,要提高廉洁从政、依法从商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使自己和企业始终在法制的轨道上安全运行。万一涉嫌犯罪,也能清醒冷静地应对、依法依规地自我保护,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们特别聘请在检察、刑侦、安监、辩护第一线的权威专家,用一整天的时间,为大家细心讲解四个法律法规的关键要点,并结合司法实践和典型案例,生动而严谨地讲解罪与非罪、职务犯罪与非职务犯罪、刑事责任与纪检处分的区别及量刑依据,使大家在法学基础理论、法律意识和廉洁行为规范上都得到收获。

  请大家提前报名、踊跃参加,并协助我们组织协会、商会的厂长经理们也一起参会、一起受益。

  请填妥“参会回执”,于8月 16 日前传真或邮件报名,讲坛举办当天8:30直接到讲坛会场报到,领取法律文本,参加专家门诊答疑。

  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会务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4054059 蔡文瑾   传真:84512790 

  报名邮箱:dongfuyan@globe-law.com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1年 8月 3 日

  《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第21讲

  参 会 回 执

  请8月15日前传真或邮件报名              传真:84512790 

  邮箱:dongfuy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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